中共上海大学离退休委员会
离退休委【2021】3号
中共上海大学离退休委员会
关于推荐命名2020-2021年度“上海大学离退休党委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”的通知
离退休党委所属各党支部:
为进一步深入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,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效和扎实的党建成果迎接建党百年,根据市委老干部局《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开展“示范党支部”创建工作的方案》和《关于推荐命名2020—2021年度“上海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”的通知》要求,经离退休党委研究,决定开展2020—2021年度“上海大学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”(以下简称“示范党支部”)推荐命名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“示范党支部”推荐命名工作,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,离退休党委在指导创建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推荐工作。
二、推荐评选对象
推荐评选对象为离退休党委所属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。
三、推荐评选名额
请各党支部参照“示范党支部”创建方案、细则,认真对标,积极申报。离退休党委将进行组织审查、评选和考核评定。从我校离退休党委确定的“示范党支部”中推荐1-2个申报市教卫党委系统“示范党支部”。
四、有关步骤和要求
1.2021年3月12日前,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填写申报表并电子版报给联系人高喜九。
2.2021年3月15日前,党委完成对各单位上报材料的审核。
3.2021年3月20日前,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评定本单位“示范党支部”和推荐申报市级层面的“示范党支部”。
4.2021年3月28日前,对确定命名的离退休党委“示范党支部”和推荐申报市教卫系统的“示范党支部”在一定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满后,评出本单位“示范党支部”推荐对象并推荐上报。
5.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《“上海大学离退休党委党委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”申报表》(附件3),并附党支部简要事迹(事迹材料篇幅1000字以内,格式见附件4)。
附件:1.关于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开展“示范党支部”创建工作的方案
2.“2020—2021年度上海大学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”创建细则
3.“上海大学离退休党委党委示范党支部”申报表
4.事迹材料格式要求
上海大学离退休党委
2021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