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于红楼的借用和使用的规定
    沈杰 2018-09-28

    近期老同志在红楼活动的频率较高,由于红楼为木结构房屋,且房龄较高,房屋设备有老化趋势;为了使上海大学离退休老同志能安全地开展活动,特制订红楼活动室借用及使用的规定,望大家执行。

    一、借用活动室的有关规定:

    1. 红楼活动室面向上海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开放;如需借用,原则上提前一周向离退休值班室申请,并明确借用负责人和活动内容。

    2. 每周五中午前,值班人员将活动室借用申请表交事务科审核后反馈值班室(特殊情况另定)。

    3. 值班室人员依据审核结果安排活动室,并通知借用申请人。

    4. 红楼节假日不开放。

    二、活动室使用有关规定:

    1. 老年活动内容应健康向上,严禁各种非法活动;

    2. 活动室申请人依据活动申请事项,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活动,活动时间:上午8:30---下午4:30;

    3. 活动室内的电器设备,活动负责人要按规定使用,严禁私拉电线和私自安装设备;

    4. 活动结束后应自行清理活动场所,保持室内整洁,并通知值班人员关闭所有电器设备、电灯和空调;

    5. 开展老年活动,老同志应量力而行,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;

    6. 红楼内严禁吸烟和其它危害安全的行为,严禁室内停放电瓶车和各种充电;借用负责人负有安全监督责任;对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和私自进入活动室活动的人员,值班人员有权取消借用并劝离活动室;相关情况报离退休工作处领导,情况严重的可报校武保处。

    以上条款自2018年6月15日起执行。

    上海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
   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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